骑电动车上路,滑倒摔跤并不罕见。大多数情况下,车主只能自认倒霉。然而如皋这对夫妻,在马路上滑倒摔跤,到法院起诉,竟然获得了22万余元的赔偿,厉害啊!
年11月8日,《江海晚报》第8版刊发了这篇新闻,标题为:“作业车漏油致行人摔伤,作业单位被判承担赔责”。
新闻说,如皋男子陈某早上骑电动车带着老婆一起去上班,行驶到一个路口时,因路面油迹滑腻导致电动车侧翻,夫妻二人均摔倒受伤。如皋市交警大队认定,这滩油迹是如皋某救援车辆遗留,故该救援车辆司机负全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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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,当天凌晨,该路口有两辆汽车相撞,救援公司指定司机开着救援车前往救援,在现场遗留了一滩油。陈某夫妻早上电动车正好经过油迹,以致摔倒受伤。
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,救援车辆司机受单位指使,故其工作行为产生的损害,应当其单位承担赔偿责任,因单位已经为该车辆投保,且在保险期限内,故所有费用在保险范围内赔偿。最终,法院认定由保险公司赔偿陈某夫妻损失共计22万余元。
从《江海晚报》的这则新闻报道来看,这一出意外事故,事实清楚,前后原因明明白白,法院如此审判,合情合理合法。
陈某夫妻二人,在上班途中摔倒受伤,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,他们属于工伤。当然,由于责任方明确,且责任方承担了赔偿责任,所以性质虽然是工伤,但是赔偿却只能拿一头,不可以再找单位索要工伤赔偿。尽管如此,单位出于爱护职工、人道主义精神,还是需要对受伤的陈某二人进行关心爱护,到医院或家中探望,出点慰问金,是少不了的。
网络图片,危险动作
骑电动车上班,摔倒受伤,本来是一件悲伤的事情,但是由于国家法律的保护,陈某夫妻二人不仅没有经济上的损失,反而获得了巨额赔偿,还能享受工伤待遇。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。
骑电动车,不可栽人,更要戴好头盔。不然小命没了,赔再多的钱也没啥意义。